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长春理工大学学位外语考试管理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学位外语考试包括英语、日语两个语种,考试由学校统一组织,成绩合格者方有资格申请成人高等教育本科学士学位。
第三条 学位外语水平考试大纲:
英语:《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生学士学位英语水平考试大纲》作者: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ISBN:9787040467734
日语:《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生学士学位日语水平考试大纲》作者: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ISBN:9787040372793
第四条 报名参加本校学位外语考试的考生范围为本校在校生及取得毕业证两年之内的本科学员(层次为:高起本;专升本)。
第五条 学位外语水平考试每年组织一次,时间以当年发布时间为准,关注学院官网和校外教学点通知。
第六条 学位外语水平考试考场及考生座位由考务机构采取随机方式编排。考生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对存在考试违规违纪的考生,将按照本校考试管理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考试方式为机考,考试时长为90分钟。
第七条 学位外语水平考试属于合格性考试,成绩按“合格”或“不合格”发布,考试成绩及时公示。
第八条 非本校考生及本校不符合报名资格的考生禁止参加本校组织的学位外语水平考试,自行报名缴费后不予退费,责任自负。
第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条 本办法由长春理工大学远程与继续教育院负责解释。